关于举办2016上海新春农产品大联展的通知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主题分类:
农业经营主体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5〕342号
发布日期:
2015-11-23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产品;大联展;通知
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及有关单位:
“上海新春农产品大联展”是服务“三农”、服务市民的农产品交易会,已成功举办了十三届,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服务市民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定于2016年1月22~25日举办“2016上海新春农产品大联展”,由上海农业展览馆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主题
2016上海新春农产品大联展的主题是“品种、品质、品牌”。为市民提供品种适销、品质优良、品牌著名的农产品。
二、展会规模
2016上海新春农产品大联展举办地点在上海农业展览馆A、B、C三馆,面积7500平方米。
三、组展招展
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及有关单位应统一组织,推荐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涉农电商企业及具有相当规模的农业企业参展。
市农委经济商务处负责推荐上海对口支援地区农业企业、外省市著名品牌农业企业和涉农电商企业参展。
市农委市场信息处统筹展会组织工作,严格按照准入条件,切实把好审核关口,确保品种适销、品质优良、品牌著名的农产品参展,严禁展示销售“三无”产品、不安全产品。
市农委办公室负责展会宣传工作。
四、展务与安保
上海农业展览馆负责展务和安保工作,要实行安保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切实维护场内秩序;根据人流情况,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五、有关要求
1.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及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落实人员负责展务工作;市农委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要协同做好2016上海新春农产品大联展相关工作。
2.支持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及有关单位在展会期间,举办企业或产品推介会。
3.落实2016上海新春农产品大联展经费,上海农业展览馆要秉承低碳环保和循环利用理念,严格按财政预算执行,坚持务实勤俭办展。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