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做好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展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
根据农业部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精神,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暨第三届中国山东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将于10月25~28日在山东青岛国际会展中心举办。本市将组团参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主题
本市组织参展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展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成果,推动农业领域合作与交流,促进农产品流通贸易”为主题。
二、参展组织机构
市农委组建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海参展团领导小组,市农委副主任殷欧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农委副巡视员李维良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农委办公室、市场信息处、经济商务处、综合发展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科技处、种植业管理办公室、蔬菜办公室、畜牧兽医办公室、水产办公室、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上海农业展览馆、市农委信息中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东方城乡报、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产业部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招商招展组和会展业务组3个工作组。
三、参展单位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区县和有关部门推荐本市国家级和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市级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三认证”企业、大中型农产品出口企业及科研单位等参展。
鼓励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所在区县、光明食品集团等单位集中推荐企业参展,实行组团式展示展销。
四、时间节点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
拟定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海参展方案。召开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海参展筹备会议,明确工作职责。
(二)招展招商阶段(7月~8月)
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等有关单位和部门推荐参展企业和产品;市农委经济商务处推荐采购商参展;8月底前,招商招展组初步确定参展企业(含产品)和采购商名单。
(三)展区设计阶段(7月~9月)
完成展区设计方案并组织论证,报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组委会审核。
(四)参展落实阶段(9月~10月)
落实本市参展企业及产品,落实采购商参展人员,落实展会后勤保障工作。
(五)展会实施阶段(10月22日~28日)
10月22日~24日布展,10月25~28日现场展示,衔接农交会期间大型活动等事项。
(六)总结阶段(11月)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农业部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通知精神和本市参展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应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并于8月12日前报市农委市场信息处。
(二)各区县农委推荐符合参展条件的企业单位(含产品)不少于5家,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所在区县、光明食品集团推荐符合参展条件的企业单位(含产品)不少于10家,应充分体现上海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特色和水平。8月12日前报市农委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三)各区县农委、各有关单位可自行组团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将参会的人员和日期,于9月底前报市农委市场信息处。
联系人:梁 婷 23119592,63584526(传真)
张国珍 52161160
附件:1. 农业部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农市发〔2014〕4号)
2. 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海参展单位推荐汇总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