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做好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展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
由农业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暨第十届中国武汉农业博览会于2013年11月8~11日在武汉国际博览中心举办。现将本市参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展单位
以本市国家级和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产品获得“三品认证”和地理标识的企业、大中型农产品出口企业、外资合资企业和境外知名企业为主,鼓励具有良好发展前景、无不良记录的中小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展。
二、参展组织机构
市农委组建成立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海参展团领导小组,市农委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市农委办公室、市场信息处、综合发展处、经济商务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科技处、种植业办、蔬菜办、畜牧兽医办、水产办、农机化办、上海农业展览馆、市农委信息中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东方城乡报、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产业部负责同志组成;下设综合协调组、招商招展组和会展业务组3个工作组。
三、时间节点
1. 动员部署阶段(7月上旬)。组织召开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海参展团领导小组会议,拟订本市参展工作方案,明确各参展工作组职责。
2. 招展招商阶段(7~8月)。7月底前,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分别推荐5~10家有意向参展的企业名单(附:上海参展推荐企业汇总表);拟定参展企业。邀请50家以上采购商到展会。
3. 展区设计阶段(8~9月)。按“实用、简约、明快”和厉行勤俭节约的要求,开展设计工作。
4. 参展落实阶段(10月~11月5日)。落实本市参展企业和采购商、展品和展会后勤保障工作。
5. 展会实施阶段(11月6~11日)。11月6~7日布展,11月8~11日现场展示;衔接农交会期间大型活动等事项。
6. 参展总结阶段(11月)。
四、工作要求
1. 按照农交会参展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到人员、经费、措施三落实;要充分调动参展企业的积极性,突出重点企业和产品,力争体现上海都市现代农业的特色和水平;认真做好参展商和采购商的组织工作。
2. 加大采购商邀请力度,至少要组织50家以上采购单位到会,扎实做好招商招展、展览展示、产品推介、贸易洽谈工作,有效提高贸易成交额。
3. 加强与农交会组委会及各工作组联系与沟通,配合做好农交会重大活动衔接工作;同时做好展会宣传、安全和后勤保障工作。
附件:1. 农业部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农市发〔2013〕4号)
2. 上海参展推荐企业汇总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