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上海汉德食品有限公司为上海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公示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农委等十部门制定的上海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办[2002]41号)的规定,由企业申报,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推荐,经组织市有关领导部门和专家评审,拟认定上海汉德食品有限公司为上海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现向社会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予即日起至12月4日止,向我办反映。


    联系电话:52161135、52161136(传真)
    联系人:顾继淳
    电子信箱: nycyh@shac.gov.cn

 

上海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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