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农村综合帮扶工作取得阶段成果

产生日期:2016-11-15 06:43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自2013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上海市加强农村综合帮扶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13〕8号)以来,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帮扶方和受援方齐心协力,“输血”与“造血”并举,资金支持与综合帮扶并重,帮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全市建立了一套综合帮扶机制,并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措施。市政府安排10亿元农村综合帮扶市级专项资金,用于“造血”项目建设,并对395个经济薄弱村每年每村给予40万元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到2016年9月,本轮“造血”项目申报全部结束,全市共上报项目21个,涉及市级资金9.96亿元。同时,确定发展较好的中心城区、开发区、企业集团等38家单位,与崇明、金山、奉贤3个区开展重点对口帮扶。38家帮扶单位连续三年每年捐赠2.7亿元、累计8.1亿元,对口帮扶3个重点区,2016年捐赠资金目前已落实82.2%。部分项目已开始运营、产生了收益,让老百姓有了获得感。

目前,帮扶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主要取得以下成效。一是探索出具有上海特色的精准扶贫新路径。本市尽管没有国家下达的扶贫任务,但仍然按照中央要求,积极探索具有上海特色的精准扶贫新路径,实施聚焦经济薄弱地区、聚焦低收入农户“两个聚焦”,广泛发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形成重点对口帮扶机制,发挥帮扶方在产业、人才、管理、技术、资金等方面优势,开展多层次、广覆盖的综合帮扶。二是留下了一批能带来长期稳定收益的相对优质的资产。薄弱村经营性资产规模迅速增加, 407个薄弱村通过“造血”项目建设获得了30多亿元的资产,村均有800多万元的经营性资产。而且这些资产的价值还在不断提升。三是带动了经济薄弱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各区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遴选和实施了一批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契合的帮扶项目,促进了区域整体发展。本轮帮扶改变了以往小乱散的项目分布格局,解决了“村村冒烟”的问题,坚持项目向区镇集中、向园区集中,有效提升了村庄环境质量,推动了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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