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委:
2012年4月我委与市财政局共同印发的《上海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奖补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农委〔2012〕106号),经共同评估,该文件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4月27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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