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园艺场废弃物综合利用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区农委、光明食品集团: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11号)和市环保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表的通知》(沪环保〔2018〕2号)文件要求,经各区和市有关单位推荐、市相关部门踏田检查及专家评审后,确定上海松丰蔬果专业合作社等10家单位为2018年园艺场废弃物综合利用专项计划实施单位。

废弃物综合利用专项补助资金每家40万元,用于园艺场蔬菜废弃物处理场地建设、设施装备添置以及生物菌剂、畜禽粪便等废弃物处理辅助材料配备三个方面的支出,资金按国库直接支付的规定拨付至各实施单位。

请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园艺场废弃物综合利用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18〕69号)技术要求,扎实做好各项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专项资金监管。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园艺场废弃物综合利用专项计划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8年8月8日

附件

2018年园艺场废弃物综合利用专项计划表


 编号 区或单位 实施单位
 1 闵行区 上海农娱果蔬专业合作社
 2 奉贤区 上海绿煜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3 松江区 上海松丰蔬果专业合作社
 4 松江区 上海浦胜果蔬专业合作社
 5 金山区 上海博众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中联基地)
 6 金山区 上海金光蔬菜专业合作社
 7 青浦区 上海弘阳农业有限公司
 8 崇明区 上海静捷蔬菜专业合作社
 9 崇明区 上海万禾果蔬专业合作社
 10 光明食品集团 上海市农工商现代农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