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度绿叶菜成本价格指数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农委、财政局,市有关单位:
为继续促进绿叶菜均衡生产和均衡上市、保护菜农利益,市农委、市财政局制定了《2018年度绿叶菜成本价格指数保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8年7月31日
2018年度绿叶菜成本价格指数保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精神,通过制度创新引入保险机制,维护蔬菜生产者的经济利益和生产积极性,促进本市绿叶菜的均衡生产和均衡供应,制定本市2018年度绿叶菜成本价格指数保险实施方案。
一、保险标的
上海市地产主要绿叶菜品种,具体为:8-10月:生菜、米苋、鸡毛菜;8-12月:青菜、杭白菜。
二、投保对象
以蔬菜生产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10亩及以上种植大户为投保对象,不再接受投保面积在10亩以下的种植户投保。
三、保险期间和投保面积
本方案自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计划保险面积共15.81万亩次,按实际种植面积分时段进行投保。2018年12月13日(含)之后起保的绿叶菜不接受投保。
保险期间按各品种的实际采收期约定,其中青菜、生菜、杭白菜为20天,米苋为15天,鸡毛菜为10天。理赔周期按自然月划分。
四、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
保险金额按照各茬保险产量(即亩均产量)与每茬亩均生产成本乘积确定。各茬亩均产量及亩均生产成本由市蔬菜主管部门会同行业协会确定,保险费率为10%。保险产量、生产成本、保险金额和保费具体见下表:
表1: 8-10月保险金额、保费
保险品种 | 保险产量 | 生产成本 | 保险金额 | 保费 |
(公斤/亩次) | (元/公斤) | (元/亩次) | (元/亩次) | |
青菜 | 1000 | 2 | 2000 | 200 |
鸡毛菜 | 400 | 3 | 1200 | 120 |
米苋 | 800 | 1.85 | 1480 | 148 |
生菜 | 600 | 2.76 | 1656 | 165 |
杭白菜 | 1100 | 1.9 | 2090 | 209 |
表2: 11-12月保险金额、保费
保险品种 | 保险产量 | 生产成本 | 保险金额 | 保费 |
(公斤/亩次) | (元/公斤) | (元/亩次) | (元/亩次) | |
青菜 | 2280 | 1.19 | 2713.2 | 271 |
杭白菜 | 2000 | 1.09 | 2180 | 218 |
五、保费补贴标准
在投保人自缴保费比例不低于10%前提下,市级财政给予50%保费补贴,不足部分由各区承担。
六、理赔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采集本市26家标准化菜市场前三年同期的零售价格数据作为基础理赔标准,在此基础上增加3%绿叶菜综合成本指数作为实际理赔标准。若在保险期间市场平均零售价低于保单约定价,则按其跌幅同比例进行相应赔付;高于保单约定价的则不发生赔付。
赔偿金额=保险金额×[保单约定价-保险期间市场平均零售价]/[保单约定价]×保险亩数
保单约定价=[保险三年前同期市场价格×(1+r1)×(1+r2)×(1+r3)+保险两年前同期市场价格×(1+r2)×(1+r3)+保险一年前同期市场价格×(1+r3)]/3×(1+绿叶菜综合成本指数)
注:保单约定价是指纳入前两年蔬菜价格涨幅和当年度绿叶菜综合成本指数考虑后,保险前三年实际价格的平均值。其中青菜、杭白菜r1指保险两年前8-12月各月蔬菜价格涨幅,青菜、杭白菜r2指保险一年前8-12月各月蔬菜价格涨幅,青菜、杭白菜r3指保险当年8-12月各月蔬菜价格涨幅。其中鸡毛菜、米苋、生菜r1指保险两年前8-12月各月蔬菜价格涨幅,鸡毛菜、米苋、生菜r2指保险一年前8-12月各月蔬菜价格涨幅,鸡毛菜、米苋、生菜r3指保险当年8-12月各月蔬菜价格涨幅。
各月蔬菜价格涨幅情况按照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发布的统计数据确定。
七、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目标,层层落实要求
区农委以及相关单位应按照“均衡种植、均衡投保、均衡上市”的原则,尽早落实本方案各时段的投保计划,明确投保对象、保险品种、保险面积、种植茬口,并提早分解到相关乡镇和基地,确保投保任务目标的完成。如超出计划面积,原则上市级财政不予以补贴。
(二)细化工作流程,严格抽查核实
保险公司要贯彻“五公开、三到户”政策,坚持做到“见菜承保、上市理赔”,做到从承保到理赔各个环节中的公正公开和透明,严禁出具不实保单。保险公司需在保单上注明约定绿叶菜上市日期,切实做到按时段、按计划均衡投保。各区农委应加强对承保信息抽查核实。任何人、任何组织如发现虚报保险面积、合伙骗取保费(财政补贴)等违规问题,请向市农委电话反映相关情况:021-23113063。
(三)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宣传
请各区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和协同推进”原则,加强部门间协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菜农政策的知晓度,共同推进绿叶菜成本价格保险工作。对完成任务好并及时给予政策配套的区,市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委员会将给予表彰。
(四)因地制宜增加保险品种
各区可从本区实际出发,对区内尚未纳入本方案的绿叶菜(蔬菜)品种另行制定方案扩大保障范围,以促进农业发展,稳定农民收入。
附件:2018年度8-12月绿叶菜成本价格指数保险面积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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