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金山区建设2008年度菜田设施项目的批复

金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报送《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2008年设施蔬菜生产基地的请示》(金府发[2008] 78号)收悉,经专家对建设项目评审,原则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地点

    2008年菜田设施建设面积4910亩,其中保护地设施建设面积1560亩,建设地点分别为廊下镇中联、中丰村400亩,朱泾镇牡丹村400亩,枫泾镇中洪村460亩,漕泾镇金光村300亩;露地设施建设面积3350亩,建设地点分别为廊下镇中联村1100亩,廊下镇景阳村900亩,朱泾镇秀州村600亩,金山工业区红光村750亩。

    二、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为金山区农业委员会。

    三、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7916.37万元,其中基础设施3375.43万元,管棚设施3715.65万元,附属设施及其他825.29万元(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补贴6332万元,区配套1584.37万元。市财政补贴资金以市验收报告结算数为准。

    四、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于2008年6月启动建设,2009年6月建成。

    请你区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菜田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6]128号)的精神,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坚持项目程序化管理,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确保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此复。


    附件:
    1、金山区2008年菜田设施项目建设规模及预算明细
    2、金山区2008年保护地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3、金山区2008年露地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OO八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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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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