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8年度蔬菜生产安全监管示范基地项目资金的通知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主题分类:
蔬菜管理
发文字号:
沪蔬办(2009)第5号
发布日期:
2009-07-27
失效日期:
主题词:
蔬菜生产;安全监管;项目;资金
各区县蔬菜办、光明食品(集团)蔬菜办:
为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推进本市蔬菜安全监管工作的进程,确保上市蔬菜安全放心,2008年度市郊菜区继续开展15个蔬菜生产安全监管示范基地项目建设,以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监管措施,并为全市蔬菜生产安全监管水平的提高起到示范作用。为了保障蔬菜安全监管示范基地建设的顺利开展,于2008年已下达了蔬菜生产安全监管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80%(240万元),其余20%(60万元)的资金在项目执行结果经过考核验收后再拨付。
经各项目实施单位一年多的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经财务审计和项目考核验收,全部合格。现将其余的20%项目资金拨付到各区县,并由各区县蔬菜办及时下达到各项目承担单位。
特此通知。
附件:2008年度上海市郊开展蔬菜生产安全监管示范基地项目资金明细表。
上海市蔬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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