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崇明县陈家镇裕安农业示范场2006年度部分设施菜田易地建设的批复

崇明县农业委员会:

    你县《崇明县农业委员会关于上海其正园艺有限公司部分菜田设施迁建的请示》收悉。陈家镇裕安农业示范场2006年保护地设施菜田建设项目300亩,现经营单位为上海其正园艺有限公司,因崇启通道建设该基地被部分征用,涉及面积152.3亩,其中管棚设施有GP-622型单体管棚30960平方米(129套)、GP-832型单体管棚43520平方米(136套)、以及水泥道路、沟渠等。获得补偿资金6487160元(其中包括上海其正园艺有限公司20%项目配套资金),该补偿款已进入崇明县财政专帐。根据你县蔬菜生产实际,同意你县对被征用基地易地建设。建设面积152.3亩,其中管棚设施面积66746平方米,分别为GP-622型单体管棚32250平方米、GP-832型单体管棚31040平方米、玻璃温室3456平方米。

    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设施菜田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沪农委[2009]221号)的精神,对设施菜田实行占一补一,请你委按要求组织实施建设项目(详见附表),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项目建成后将竣工资料报我委备案。

    此复。

    附件:崇明县陈家镇裕安农业示范场2006年度设施菜田建设项目易地建设明细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O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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