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闵行区建设2014年度设施菜田项目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蔬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题分类:
蔬菜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4〕103号
发布日期:
2014-04-03
失效日期:
主题词:
设施菜田;项目;批复
闵行区农委、财政局:
你区《关于申报2013年度设施菜田建设农业项目的请示》(闵农委〔2014〕16号)收悉,经评审,原则同意并作为2014年度设施菜田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地点
2014年设施菜田建设面积351亩,建设地点为吴泾镇新建村146亩,华漕镇赵家村205亩。
二、实施主体和经营主体
实施主体:闵行区农业委员会、闵行区财政局。
经营主体:吴泾镇新建村146亩为上海绿良蔬果专业合作社,华漕镇赵家村205亩为上海敏宜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三、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318.20万元,其中工程投资289.27万元,管理费28.93 万元(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配套159.10万元,区配套159.10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以市验收报告结算数为准。
四、实施期限
项目于2014年3月启动建设,2015年9月建成。
五、工作要求
1. 按照因地制宜、提升功能的原则,积极开展项目建设。通过仓库、场地等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蔬菜生产条件,提升蔬菜生产标准化、集约化、产业化水平,为建成基地创建标准园,实现“五化”即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2. 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设施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12〕73号)的精神,组建设施菜田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管理职责,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区级财政报账制、工程审价和财务审计制等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坚持项目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计划批复内容按时推进,保质、保量地完成。
特此批复。
附件:闵行区2014年度设施菜田项目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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