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告 第9号

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经第六届上海市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鲢、鳙、鲤等50种水生生物纳入“2023-2025年上海市自然水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名录”。

特此公告。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12月29日

2023-2025年上海市自然水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名录

鲢、鳙、鲤、鲫、青鱼、黄颡鱼、细鳞鲴、中华鲟、松江鲈、暗纹东方鲀、斑尾刺虾虎鱼、鮻、似刺鳊鮈、似鳊、花鱼骨、红鳍原鲌、达氏鲌、翘嘴鲌、蒙古鲌、翘嘴鳜、长吻鮠、刀鲚、河川沙塘鳢、菊黄东方鲀、华鳈、鳑鲏、鳊、中国花鲈、日本沼虾、脊尾白虾、中华绒螯蟹、拟穴青蟹、三疣梭子蟹、三角帆蚌、背角无齿蚌、河蚬、环棱螺、沙蚕、青蛤、缢蛏、中华鳖、胭脂鱼、黄姑鱼、褐菖鮋、金钱鱼、日本鳗鲡、小黄鱼、银鲳、棘头梅童鱼、褶纹冠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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