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市长江口非法捕捞高发水域首轮巡查暨“江海五号”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
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分局,崇明、浦东、宝山、奉贤、金山分局,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崇明、浦东、宝山、奉贤、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强书记、龚正市长批示精神,落实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关于开展长江流域非法捕捞高发水域首轮同步巡查执法行动的部署要求,切实维护好长江上海段禁渔禁捕秩序,巩固前一阶段“清网”行动所取得的成效,并结合长江上海段打击非法捕捞高发区域的新形势,市长江退捕与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由市农业农村委、市公安局、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在我市长江口水域开展非法捕捞高发水域首轮巡查执法行动,并同步开展“江海五号”联合执法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同步联合巡查执法行动,全面加大对长江口水域的执法频度,重点对我市“挂牌督办”高发水域的非法捕捞情况进行反复清查,严厉查处“三无”船舶,坚决清理取缔我市水域各类违规渔具,坚决遏制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活动,切实维护长江禁捕秩序。建立健全与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执法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情报线索共享、联合执法、联合办案,提升执法效果。
我市“挂牌督办”高发水域做到无一顶违规渔具;深挖细查我市长江口水域非法捕捞涉嫌犯罪线索,打掉一批职业化、团伙化的非法捕捞犯罪网络;沿江、沿海的港汊、沟槽无一艘涉渔“三无船舶”。
二、行动安排
(一)行动时间
2020年8月10日至24日,为期半个月。
(二)行动范围
行动范围为我市长江口、杭州湾水域。“挂牌督办”高发水域包括:崇明东滩中华鲟保护区、九段沙保护区、横沙浅滩、大治河河口等水域。
(三)行动架构
本次联合行动由上海市打击长江上海段非法捕捞联合指挥部牵头,负责此次行动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协调,相关区公安和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具体落实辖区内的巡查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工作专班、行动联合指挥部将开展巡航督查、现场督导,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予以通报。
三、有关要求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执法工作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及时制订并细化行动方案,在强化与交通、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执法协作的同时,加强交界水域间的同步执法联动,提升巡航频次,强化休息日和夜间巡航检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本次行动要对非法捕捞高发水域开展全面清查,注重对浅滩水域地笼、插网等非法捕捞渔具的清理,对前期清理残留的毛竹桩等进行彻底清理。要充分发挥人防、技防手段排摸非法捕捞线索,清理取缔滞留在港汊、沟槽内的“三无”船舶,努力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压缩违法犯罪空间。
请各区公安、农业农村部门于8月11日前上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于8月16日、23日下班前,将有关同步巡查执法行动数据、工作小结、视频影像资料等及时上报指挥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
2020年8月10日
联系人∶上海市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 朱晨博
联系电话:021-22023867,13636387779
联系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 张学义
联系电话:021-55236278,1812122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