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市农业农村委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上海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农业农村委2020年第5次党组会议同意,现予印发。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5月22日
上海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关于同意调整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沪委编委〔2019〕94号)、《关于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等3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复函》(沪人社专〔2020〕65号)的规定,上海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本市市属水域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环境和渔业水域环境的资源调查评估、保护增殖、生态修复、科学研究、科普宣传等。机构规格为相当于正处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开展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学研究工作。
(三)开展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水域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并建立档案。
(四)开展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增殖、退化栖息地生态系统重建、海洋牧场建设与管理等生态修复工作。
(五)开展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抢救救护、水生野生动植物养护、人工繁育、就地保护、迁地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
(六)开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工作。
(七)开展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
(八)承办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科研管理科
(三)物种保护科
(四)资源监测科
(五)生态修复科
(六)科普宣教科
(七)运行保障科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上海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事业编制为4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1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