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0年度我市水产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保护我市水产原种资源,提升水产良种质量,进一步修复自然水域生态环境,提高水产良种覆盖率,现将2020年水产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补贴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贴对象

具有我市重要或濒危水产品种繁育能力,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或《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苗种场、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政策向国家级水产良种场、市级水产良种场倾斜。

二、补贴品种

根据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告(沪农委公告〔2017〕第2号)保种名录,2020年我市水产遗传资源保护品种和数量见附件1,水产遗传资源开发利用范围为我市主要养殖品种。

三、补贴范围

1. 水产遗传资源保护:基础设施改造费、原种亲本购买引进和培育费、电费、塘租费、人工费等生产成本。

2. 水产遗传资源开发利用:仅限亲本更新费用。

四、补贴年限

1. 水产遗传资源保护:补贴本年度水产原种保种费用。

2. 水产遗传资源开发利用:补贴上年度水产良种亲本更新费用。

五、补贴标准

1. 水产遗传资源保护:根据《关于印发本市畜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市级财政补贴标准的通知》(沪农委〔2018〕230号)补贴标准实施。

2. 水产遗传资源开发利用:对实际发生且规范使用的亲本更新费用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比例不超过50%。

六、材料要求

(一)水产遗传资源保护

1.《水产遗传资源保护补贴申报表》(附件2)。

2. 营业执照、《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或《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3. 原种证明。

(二)水产遗传资源开发利用

1. 购买国内水产亲本需提供的材料:

(1)《水产遗传资源开发利用补贴申报表》(附件3)。

(2)亲本从良种场进货的,需提供对方为省级以上水产良种场的证明。

(3)亲本为野外捕捞的,需提供供货方的合法捕捞证明和购买明细。

(4)上一年度发票(仅限亲本更新费用)。

(5)营业执照、《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6)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盖章,法人签字)。

2. 国外进口水产亲本需提供的材料:

(1)《水产遗传资源开发利用补贴申报表》(附件3)。

(2)证照类:营业执照(本方、合作方)、《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等。

(3)合同类(仅需提供复印件):①合作合同:需明确股份构成情况或租借场所关系。②委托进口合同:需明确进口数量、时间、金额。③进口代理商(或合作方)与外商合同:需明确购买数量、时间、金额。

(4)农业农村部进口审批表、银行支付证明。

(5)进口情况资料:按批次(需在材料上标明批次)提供原产地证明、卫生证明、报关单、外商发票。

(6)进口数据汇总表:

***(品种)进口数据汇总表

农业农村

审批号

批次

进口日期

数量

金额

外商发票号

美元

人民币





























合计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七、实施流程

1. 4月15日前,申报单位向所在区农业农村委提交《水产遗传资源保护补贴申报表》(附件2)或《水产遗传资源开发利用补贴申报表》(附件3),填写相关内容,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 4月30日前,区农业农村委对申报内容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行文(后附申报单位有关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委。市属单位或企业直接行文向市农业农村委申请。

3. 5月30日前,市农业农村委组织上海市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网上公示补贴情况,无异议后下达补贴资金文件。

4.市财政局对资金拨付申请确认无误后,向申请单位直接拨付财政补贴资金。

八、其他

1. 同一家水产苗种场(良种场)有多个品种申请保种补贴的,需合并至同一个《水产遗传资源保护补贴申报表》。同一家水产苗种场(良种场)有多个品种申请亲本更新补贴的,需合并至同一个《水产遗传资源开发利用补贴申报表》。

2. 区农业农村委(或市属单位、企业)行文只需一份,附件3份。

3. 业务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委渔业管理处  曹世娟;联系电话:23113029。

4.材料寄送地点: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地址:杨浦区佳木斯路265号3号楼201室;

联系人:李建忠;

联系电话:13918305833。

附件:1.2020年水产遗传资源保护品种和数量

   2.水产遗传资源保护补贴申报表

   3.水产遗传资源开发利用补贴申报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2月28日

标签:

附件下载:

附件1-3.doc


分享到:

字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