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渔业生态和水产品安全工作任务清单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2019年市对区“三农”和“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沪农委〔2019〕142号)要求,我委于2019年5月下发了《关于下达2019年渔业生态和水产品安全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沪农委〔2019〕170号),明确了各区2019年渔业生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任务。2019年10-11月,我委对各区的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推广、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和水产养殖场环境监测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各区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推广

(一)完成情况

2019年各区按照《上海市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操作规程(试行)》组织水产养殖场进行绿色生产,我委在各区初验基础上,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了抽验,各区均较好地完成了相应任务。完成量见表1,具体水产养殖场名单见附件1。

表1 2019年各区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推广面积

任务目标(亩)

实际完成量(亩)

浦东新区

6500

6500

闵行区

280

333

嘉定区

830

1035

宝山区

610

640

奉贤区

13400

17570.16

松江区

2500

3061.20

金山区

5300

5293.1

青浦区

10900

11152.95

崇明区

24000

30420

合 计

64320

76005.41

(二)奖补标准

指导奖补标准为200元/亩。奖补资金在2020年市对区“三农”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有条件的区可予以配套。  

二、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

(一)完成情况

2019年各区按照《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标准及评分表》组织水产养殖场进行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11月我委对资质到期的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新创建的水产养殖场进行了现场打分,经农业农村部通知(农办渔〔2020〕2号),16家水产养殖场均获得了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称号。完成量见表2,具体水产养殖场名单见附件2。

表2 2019年各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数量

目标数量(家)

完成数量(家)

浦东新区

2

2

闵行区

1

1

嘉定区

1

2

奉贤区

2

3

松江区

1

1

金山区

1

2

青浦区

2

2

崇明区

2

3

合 计

12

16

(二)奖补标准

指导奖补标准为5万元/家。奖补资金在2020年市对区“三农”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有条件的区可予以配套。

三、水产养殖环境监测

(一)完成情况

各区对辖区内一定数量的规模化水产养殖场的外源水、池塘水、尾排水进行同期监测,并及时上报环境监测数据,指导养殖户养殖用水达标排放。各区均完成了相应任务。完成量见表3。

表3 各区2019年水产养殖环境监测养殖场数量

监测目标数量(家)

实际监测数量(家)

浦东新区

10

10

闵行区

5

5

嘉定区

5

5

宝山区

5

5

奉贤区

10

10

松江区

5

5

金山区

10

10

青浦区

10

10

崇明区

10

27

合 计

70

87

(二)奖补标准

各区按照工作要求配备相应的监测工具和设备,相应费用由各区自行列支。

请各区农业农村委根据本通报积极与区财政局对接,尽快落实2019年任务清单的奖补资金。

附件:

1.2019年水产养殖绿色生产养殖场名单

2.2019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名单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22日

(联系人:曹世娟,联系电话:2311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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