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水产原种保种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文机关: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水产管理
发文字号:
沪水产办〔2018〕50 号
发布日期:
2018-11-07
失效日期:
主题词:
水产;原种;保种
各区农委,有关单位:
为保护本市水产种质资源,确保水产原种可持续发展,近期我办将对2018年本市水产原种保种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8年享受上海市财政水产原种保种补贴政策的企事业单位和组织。
二、检查时间
1.2018年11月25日前,各单位对照《水产原种保种工作自评表》(见附件)内容进行总结和自查。
2.2018年12月20日前,我办组织相关专家实地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1.保种工作是否按照《水产种质资源保种补贴申报表》的内容和计划实施。
2.保种工作相关的办公设施、生产设施设备、生产环境等是否符合保种要求。
3.管理制度水平和技术力量是否满足保种需求。
4.专项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5.生产档案、费用票证、总结材料等是否齐全。
四、需提供的材料
1.2018年水产原种保种工作总结(按照《水产种质资源保种补贴申报表》内容进行总结)。
2.2018年水产原种来源、保种生产等档案。
3.2018年水产原种保种费用票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装订成册。
4.备适量水产原种活体,供实地检查(部分一年生甲壳动物类原种可以提供相关影像资料)。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区农委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水产原种保种工作,并做好组织安排,督促相关保种单位做好总结、自查工作。
2.请各保种单位抓紧时间使用保种资金,开具相关发票,做到专款专用。
3.各保种单位的水产原种保种工作总结、自评表请于2018年11月25日前发送至1841117812@qq.com。联系人:市农委水产办曹世娟,电话:23113029。
附件:《水产原种保种工作自评表》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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