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汤村水产养殖场标准化建设项目的批复

松江区农业委员会:

    你委《关于我区“汤村水产养殖场标准化建设”项目建设地点调整的请示》(松农委[2012]3号)收悉。我委组织专家组就“汤村水产养殖场标准化建设”项目调整为“永丰村水产养殖场标准化建设”项目进行评审,同意该项目建设地址由汤村变更为永丰村,建设面积由383亩调整384.5亩,总投资384.69万元不变,市区两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变,详见附件《永丰村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表》。

    请你委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积极筹措项目配套资金。项目完成后,区农委、区财政局应及时组织项目预验收工作,并将项目预验收意见及项目总结情况上报市农委、市财政局。

    特此批复。

    附件:永丰村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七日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