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鳗苗捕捞综合整治首次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

崇明、宝山、浦东、奉贤、金山区(县)农委,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上海渔港监督局(上海渔业船舶检验局),上海海事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上海市水上公安局、上海公安边防总队边防支队、上海公安边防总队海警支队:

根据鳗苗捕捞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2014年上海市鳗苗捕捞整治意见》(沪水产办〔2013〕136号)文件的要求,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维护渔场生产秩序,确保长江口航道畅通和沿江、沿海堤防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确保水上重点工程顺利施工,经研究决定在2014年1月中旬开展为期三天的鳗苗捕捞综合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行动集中时间、地点及通讯联络方式

1.行动时间:2014年1月15日至1月18日

2.集中时间:1月15日9:30

3.集中地点:长江口横沙东锚地

4.通讯方式:甚高频13、86A频道、单边带6340KHZ

二、参加行动执法力量

中国渔政31008、31002、31101、31102、31003、31005、31006、31201、31502、31702参加行动。

邀请上海海事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上海市水上公安局、上海公安边防总队海警支队、上海公安边防总队边防支队等相关单位参加行动。

中国渔政31008船为本次行动指挥船。

三、行动具体安排

(一)行动主要内容:清除Ⅰ类管理区禁捕水域内的鳗苗网具;清除长江口深水航道施工点的鳗苗网具;清除航道附近水域的鳗苗网具;严厉查处进入Ⅰ类管理区内生产的船挑网船只;开展鳗苗捕捞渔船安全检查工作,促进安全生产。

(二)行动重点区域:长江口深水航道水域;北港水道;长兴、横沙岛南沿水域;沪崇大桥附近水域;吴淞口向上至浏河口水域;吴淞口向下至五好沟水域;杭州湾上海水域。

(三)行动任务分工:

1.中国渔政31008、31002、上海公安边防总队海警支队船艇和长江口航道管理局船艇负责深水航道导堤内水域的清理工作。

2.中国渔政31201负责吴淞口向上至浏河口上海江段检查及违规网具清理。

3.中国渔政31005、31502负责吴淞口向下至五好沟水域检查及违规网具清理。

4.中国渔政31006、31101、海事执法船负责长兴、横沙南沿水域的管理。

5.中国渔政31102负责北港水道的检查及违规网具清理。

6.金山区、奉贤区执法船艇及租用的船只负责各自管辖内杭州湾水域鳗苗执法整治检查。

7.各渔政船除承担清除违规网具的任务外,还要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检查力度。

四、行动要求

1.高度重视本次行动,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工作部署,保障执法船艇适航状态,调配船员及执法人员,按照有关要求和具体任务认真贯彻实施。

2.行动时,各船要注意安全,听从指挥船命令,保障通讯器材畅通,执法过程采取全程摄影、摄像取证,执法人员要着装整齐,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案。

3.指挥船中国渔政31008船将根据现场管理情况适时调整行动方案,届时以现场通知为准。

4.请各船将当天检查情况于每日下午16时前报中国渔政31008船,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联系人:黄 宁,电话:63214135*258、13917300838。

附件:2014年鳗苗联合执法行动统计表

 

上海市鳗苗捕捞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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