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浦东新区南汇东滩促淤圈围工程相关水域实施禁渔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水产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2]432号
发布日期:
2012-12-10
失效日期:
主题词:
禁渔;批复
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
你委《关于办理南汇东滩促淤圈围工程区域禁捕手续的请示》(浦农委[2012]177号,以下简称《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同意你区对东滩促淤圈围工程相关水域实施禁渔,禁渔范围按你委报送的《请示》附件:《南汇东滩促淤工程禁捕区示意图》执行,禁渔时间为2012年12月10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2、要切实做好禁渔区域涉及的渔民安置补偿、转产转业工作,解决好相关渔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并配合做好有关水生生态修复工作。
3、请自行做好禁渔区的公告、宣传工作,并加强对禁渔区的日常管理,确保东滩促淤圈围工程顺利开展。
附件:南汇东滩促淤工程禁捕区示意图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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