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上海市养殖业布局规划》中水产养殖业布局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区农委:

2016年2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养殖业布局规划(2015-2040年)>的批复》(沪府〔2016〕17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明确到2040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控制在24.5万亩左右。要求各区政府结合本市对农村环境整治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好《上海市养殖业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工作。《规划》对今后一段时期,上海市水产养殖业布局进行了总体部署,确定了近远期布局方案,为全市水产养殖业发展提供了空间规划依据。为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建立纵横协管体系

要深入学习《规划》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落实责任到人,成立《规划》实施工作小组。《规划》实施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部门横向协作、系统纵向联动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通报相关情况,研究对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部署后续工作,确保《规划》实施工作落到实处。

二、统筹兼顾,落实水产养殖业布局规划

《规划》实施工作小组应制定《规划》实施工作计划,做好《规划》落地任务的信息收集、整理、服务等方面的基础工作。根据《规划》具体内容,结合《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整建制国家现代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种养结合示范区创建的工作要求,加强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于8月底前建立《规划》管控的水产养殖场、工厂化水产养殖场、苗种(淡化)场、休闲垂钓场、生态养殖区等电子档案制度,确保《规划》落地落图。于9月上旬将本区《规划》实施工作进展、存在问题以及相关建议等情况报送市农委水产办公室。

三、提高认识,加强协作配合

抓好《规划》的实施,不仅有利于促进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对保障本市“菜篮子”供应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各区农委要充分认识做好《规划》实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区农委要加强与规划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协调沟通,健全复垦审核制度,建立养殖面积减少备案制度,及时掌握动态数据,确保规划管控内的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加快推动《规划》内标准化养殖基地及重点项目的建设。

四、健全机制,强化督查指导

为进一步促进《规划》落地,圆满完成《规划》实施工作,加强上下联动,各区农委对本区《规划》实施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并积极配合市农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开展《规划》实施的督查指导工作。计划在第四季度三部门将联合对各区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指导,并形成督查情况报告。

附件:上海市养殖业布局规划水产养殖场目标分解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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