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横沙渔港610-2航标位置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水产管理
发文字号:
沪水产办〔2016〕70号
发布日期:
2016-12-22
失效日期:
主题词:
渔业;航标;批复
上海渔港监督局(上海渔业船舶检验局):
你局《关于调整横沙渔港610-2航标位置的请示》(沪渔监检[2016]6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对横沙渔港610-2航标实施向南移动75米的请示。
二、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相关有资质的设计和建设单位开展航标移位,施工期间应同步落实相关水域航行警告、防污染监管等措施,确保渔港水域航行作业安全。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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