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新建一艘渔业辅助船的批复

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海沪洋港口建设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新建一艘渔业辅助船的请示》(浦农委〔2016〕14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区通过淘汰6艘渔业辅助船的方式由上海沪洋港口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新建一艘渔业辅助船,新建的渔业辅助船主机总功率不得超过淘汰的6艘渔业辅助船的主机功率之和,即不得超过858千瓦。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渔业辅助船淘汰制造手续。

此复。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