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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
关于陈建强同志免职级的通知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题分类:
人事任免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21〕10号
发布日期:
2021-02-18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同志;职级;通知
市农业农村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市农业农村委决定:
免去陈建强的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二级高级主办职级。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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