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建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农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市农业委员会决定:

    任命应建敏为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农村城镇规划处处长;

    任命刘映芳为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社会发展协调处副处长;

    任命宋壮源为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农村城镇规划处调研员,免去其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农村城镇规划处处长的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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