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上海市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处室、各直属单位,市农科院:
为切实加强本市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决定即日起至10月底组织开展全市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8月11日
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沪安委会〔2022〕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本市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安排在本市农业农村领域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检查工作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统筹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农业农村领域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我委行业领域、各单位的生产生活平稳有序,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此次大检查覆盖农业农村领域农机条线、渔业条线、农药条线、畜牧屠宰条线等,同时包含所有直属单位、以及下属企业、出租场所等。
(二)重点检查内容
1.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党政班子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制订本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意见》、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等情况;党政领导班子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履职述职情况。
2.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研究部署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制定行业领域“一行业一规范”和督导检查落实情况;下属企业及出租单位从安全投入、防护与应急处置等方面排查风险隐患和整改落实情况等。
3.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推进落实情况。
(1)渔业安全生产治理情况。重点开展渔船渔港、渔业船员、渔业无线电等方面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结合“中国渔政亮剑2022”、“商渔共治2022”、涉渔船舶监管等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同步开展、贯通全程,坚决杜绝渔船“带病”出海,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2)农机安全监管落实情况。各区根据《上海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沪农委〔2022〕113号)制定实施细则,稳步推进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开展好辖区内的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9月底前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专项清查,对未在安全检验有效期内的逐台核查,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加大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消除侥幸心理,持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重点落实“三秋”农机安全隐患查治和执法检查情况。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隐患查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问题清单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3)农药安全生产治理情况。确保本市农业投入品质量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组织开展农药肥料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严格追查不合格产品来源,确保本市农药产品质量情况。开展普法宣传,提高从业者守法意识,宣传农药法律法规情况。开展安全检查,督促企业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情况。
(4)畜牧屠宰安全生产整治情况。对辖区所有屠宰企业采取突击检查、回头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情况。指导屠宰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提升屠宰企业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认识情况。结合新《动物防疫法》,加强安全生产知识法规宣传,增强从业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情况。
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情况。加强社会动员宣传,利用好“随申办”、“12345”热线等平台,鼓励农业条线干部职工等发现、报告和举报情况;及时处理举报,查处违法行为,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情况。
5.严肃查处事故加强责任追究情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直报制度,强化农业农村领域渔业、农机等安全事故直报体系建设,对发生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从严追究责任。
6.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处理好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关系,围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农业领域企业的帮扶指导,紧密结合“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对农业领域存在困难的企业提供纾困解难的服务。
7.重要时段安全风险防范工作落实情况。各行业处室、各直属单位要突出党的二十大以及进博会等重大活动,国庆、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夏日极端高温、灾害性天气等条件下,积极参与灾害事故风险形势会商研判和风险防范预警提示,防范化解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项目基地的安全风险、并开展督查检查等情况。
三、检查工作步骤
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一)落实工作方案。农机、渔业、农药、畜牧屠宰等行业管理部门要制定落实各自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各直属单位也要根据自身职责和单位实际形成各自单位的大检查工作计划。
(二)开展全面自查。各行业处室、各直属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立即全面开展自查行动。重点围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防疫生产两不误,提高行业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能力。对重大风险隐患要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自查工作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务求实效。
(三)专项督导检查。要切实从“条”上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农业农村行业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特别要深入研究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法制等深层次矛盾问题。适时开展专项大检查“回头看”,逐项核实整改措施和要求落实情况,做到无死角、无盲区、全覆盖,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
(四)及时汇报情况。各行业处室、各直属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及时将工作方案制定情况、自查自纠情况、开展专项自查检查取得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于10月底前上报市农委。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行业处室、各直属单位要加强工作统筹,坚决把此次大检查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与“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结合起来,加强日常分析研判和督导检查,运用跟踪指导、警示约谈、明查暗访等方式,坚持长短结合、先急后缓,对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清单、压实责任、集中攻坚,逐项抓好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强化协同配合。各行业处室、各直属单位要立足全局,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真正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要聚焦突出问题,加强多单位联合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形成源头监管、联合执法、安全宣传、应急处置、事故调查等一批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
(三)要营造宣传环境。各行业处室、各直属单位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积极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单位内的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内容等,在全系统内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宣传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