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法定代表人许峰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它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9〕83号
发布日期:
2019-03-29
失效日期:
主题词: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根据《上海市农委系统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要求,决定委派审计组,自2019年3月26日起,对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许峰同志任期内(2017年12月—2019年2月)经济活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时将追溯或者延伸至相关年度、月份财务资料。请根据审计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积极配合给予必要的工作条件。
本次审计工作由上海永诚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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