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5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市级财政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

各区、县农委、财政局:

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本市2015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15〕64号)精神,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申报的基础上,经区县农委、财政局初审,市财政专项资金评审中心组织评审,市农委主任办公会议通过,东方城乡报、上海农业网公示,确定了201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贷款贴息名单及金额。现将审定通过的2015年度39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贴息名单及市级财政贴息资金21920084元、市级财政补贴担保费447084元,53个家庭农场贴息名单及市级财政贴息资金23799元下达给你们。请按规定,在收到市级财政贴息资金后30个工作日内,将市级财政贴息资金连同区县配套资金拨付相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5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财政贷款贴息名单

      2. 2015年度家庭农场市级财政贷款贴息名单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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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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