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市级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农委、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宽服务领域,规范发展,根据《上海市市级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2013〕142号),现就申报2015年市级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扶持范围

201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重点扶持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申报条件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满二年,即2013年1月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有盈余,且合作社可分配盈余60%按交易量(额)分配给实有成员(分配人数不低于文件规定的实有成员数);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有成员30人以上(农机服务、养殖业合作社成员10人以上);带动周边农户的数量不少于100户(养殖业合作社带动农户的数量不少于50户,农机合作社签约作业面积不少于2000亩);

(四)种植业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年销售额150万元以上;养殖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销售额300万元以上;农机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年营业额25万元以上;营销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年销售额800万元以上;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合作社在规定时间内将年度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盈余分配表、成员账户汇总表)上传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管理系统。

(六)2014年度已获中央、市级财政资金扶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本年度不再安排市级财政资金扶持项目。

三、项目内容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所需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初加工、整理、储存、保鲜和物流设施等固定资产添置;

(三)政府购买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服务。

四、扶持资金标准

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扶持项目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级示范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项目资金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除上述农民专业合作社外的农民合作社,扶持项目资金不超过40万元。

五、申报程序

(一) 区县农委、财政局组织指导本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出申请,经所在镇(乡)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区县农委、财政局。

(二) 经区县农委、财政局审核同意后,由区县农委、财政局汇总排序后联合行文报市农委、市财政局(申报数控制在上限数内)。

六、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市级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申报书》,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同时上报。

(二)网上申报请登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shhzs.org:8080/zyhzs2013),填报相关信息。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其中:区县留档两份,上报两份),申报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附件明细

1.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复印件);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 2014 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附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成员账户汇总表,审计意见应注明申请单位工商登记时间、是否按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目、会计核算情况、合作社成员帐户数、年销售额和经营收入、可分配盈余数、二次分配按交易量或交易额比例数、参与分配成员数、已支付时间等);

4. 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登记证明及成员大会通过的合作社成员名单的会议记录(附身份证号码和成员签名并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

5. 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农产品收购台账,购销、作业服务合同文本,收购资金支付凭证;

6. 当地镇(乡)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农田面积证明;

7. 涉及场地、库房建设、改造等用地建设项目,须出具规划土地部门同意建设或改造证明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的权属证明;

8.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讨论通过的申报项目决议(附成员签名);

9.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议事、盈余分配制度,成员大会纪录;

10. 有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筹资金的,需提供自筹资金来源证明。

七、报送日期和地点

(一)受理申报截止日:2015年4月10日下午5时;

(二)受理申报地点:上海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仙霞西路779号1号楼2楼)。

八、其他

(一)被列入2015年度市级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再享受2015年度市级财政资金贷款贴息政策。

(二)浦东新区2015年度财政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 各区县项目申报控制上限数

    2. 市级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申报书

    3. 2015年上海市级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区县汇总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5年3月2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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