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1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市财政贴息资金的通知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农业组织化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1]454号
发布日期:
2011-12-08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合作社;贴息;通知
各区县农委、财政局:
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产业化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农[2007]41号文)的规定,市农委、市财政局对各单位上报的2011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贴息申请进行复审,现将审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及贴息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按要求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特此通知。
附件:2011年度上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贴息清单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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