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上海市2022年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的函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题分类:
农业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23〕111号
发布日期:
2023-06-05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1号)的相关要求,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商上海市财政局对上海市2022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等9项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形成了自评报告,现予函报。
附件:1. 上海市2022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 上海市2022年度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3. 上海市2022年度动物防疫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4. 上海市2022年度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5. 上海市2022年度渔业发展补助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6. 上海市2022年度农田建设补助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7. 上海市2022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8. 上海市2022年度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9. 上海市2022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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