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终止崇明喆畋农业菠萝莓智能育苗温室项目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农业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22〕331号
发布日期:
2023-01-17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财政局:
你们《关于终止2021年度崇明喆畋农业菠萝莓智能育苗温室项目的请示》(沪农崇发〔2022〕10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终止崇明喆畋农业菠萝莓智能育苗温室项目。
崇明喆畋农业菠萝莓智能育苗温室项目原计划总投资2839.39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1486.49万元。请按照《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18〕2号)等文件精神,及时做好项目建设终止后的各项工作,市级财政已预拨资金891.89万元在2023年度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转移支付下达时进行清算。
请你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统筹做好项目规划,提高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强化项目申报前期审核,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