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崇明清水蟹稻绿色种养示范园建设等项目延长建设周期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题分类:
农业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22〕307号
发布日期:
2022-12-14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财政局:
你们《关于延长2020年度部分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建设周期的请示》(沪农崇发〔2022〕10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崇明清水蟹稻绿色种养示范园建设项目延长建设周期12个月,项目批复计划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同意国际菊花产业园菊花工厂建设项目、崇明工厂化育苗(无性系)基地项目、崇明区建设镇生态菌菇基地建设项目和恒健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猪场(三期)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延长建设周期6个月,项目批复计划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请你们切实履行项目管理职责,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尽快完成项目建设,从严开展资金监管,并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和财政性资产管理工作。
此复。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