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2020年度中央财政(第二批)生猪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光明食品(集团)公司: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30号)和《关于印发本市稳定生猪生产临时性救助补贴相关政策的通知》(沪农委规〔2019〕17号)要求,在规模猪场、种猪场申报的基础上,经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初审,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评审,确定了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年度符合条件的规模养猪场、种猪场贴息名单及金额(第二批)。已享受过都市现代农业项目支持或都市农业贷款贴息补贴的合作社,市级配套贴息资金予以核减。
现将审定通过的贴息资金32.8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27.88万元,市级财政4.96万元)下达给你们。请在收到贴息资金后3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拨付至相关组织和单位。
特此通知。
附件:2018-2020年度中央财政(第二批)生猪贷款贴息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7日
附件
2018-2020年度中央财政(第二批)生猪贷款贴息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区/单位 | 企业名称 |
贷款金额
| 实付利息金额 | 核定补贴金额 | 其中:中央财政 | 市级财政配套 |
1 | 光明食品(集团)公司 | 光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21.61 | 17.29 | 15.17 | 2.12 |
2 | 金山区 | 上海乾宇养猪专业合作社 | 200 | 1.98 | 1.58 | 1.01 | 0.57 |
3
| 崇明区 | 上海力行畜牧专业合作社 | 1100 | 8.97 | 4.12 | 4.12 | 0 |
上海恒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 650 | 3.59 | 2.87 | 2.52 | 0.35 | ||
小计 | 1750 | 12.56 | 6.99 | 6.64 | 0.35 | ||
4 | 松江区 | 上海新鑫畜禽养殖场 | 1400 | 16.72 | 6.98 | 5.06 | 1.92 |
总计 | 6350 | 52.87 | 32.84 | 27.88 | 4.96 |
备注:已享受过都市现代农业项目支持或都市农业贷款贴息补贴的合作社,市级配套贴息资金予以核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