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崇明北湖果园建设项目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农业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21〕318号
发布日期:
2021-11-29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上海地产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报上海地产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崇明北湖果园建设项目的请示》(沪地产农投〔2021〕1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崇明北湖果园建设项目计划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建垦村同良临时-187 号。
二、建设内容
水泥过道板、废弃物处理池、农电线路、GSW8440连栋薄膜温室、GSW6440连栋薄膜温室、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废弃物处理配套设备等。
三、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1007.48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460.23万元,自筹资金547.25万元。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以批准的决算为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规范和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并做好项目自验收工作。自验通过后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委申请项目验收。
特此批复。
附件:崇明北湖果园建设项目投资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