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第二批)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农业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21〕319号
发布日期:
2021-11-29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光明食品集团申报2021年上海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的请示》(光明企划〔2021〕86号)收悉。经研究,现就光明田原清水蟹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
光明食品集团上海跃进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
上海市崇明区长征农场。
三、建设内容
道路、蟹塘改造、仓库及加工车间改造等设施建设,智能化养殖设备采购。
四、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2756.59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1304.29万元,自筹资金1452.3万元。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以批准的决算为准。
请你单位指导、监督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并做好项目自验收工作,自验通过后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委申请项目验收。
特此批复。
附件: 光明田原清水蟹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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