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奉贤区现代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调整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农业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21〕176号
发布日期:
2021-08-03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奉贤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
你们《关于奉贤区现代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调整的请示》(沪奉农委请〔2021〕6号)收悉。在专家论证基础上,经研究,同意项目建设地点由海湾镇燎原农场4街坊6丘变更为海湾镇星火农场5街坊20/1丘,并对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及投资额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和投资额见附表。
根据《关于奉贤区2020年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计划的批复》(沪农委〔2020〕292号),项目原计划总投资815.31万元,其中市级财政389.7万元,区级财政167.02万元,自筹投入258.59万元。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为808.65万元,其中市级财政386.44万元,区级财政165.62万元,自筹投入256.59万元。市级财政资金以项目竣工后最终批准的决算为结算依据,结余资金按原渠道收回。
请你区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尽快完成项目建设,从严开展资金监管,并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验收报告报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同时请你区在今后的工作中统筹做好项目规划,强化项目申报前期审核,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特此批复。
附件:奉贤区现代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投资调整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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