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上海海丰农场百万羽商品蛋鸡与青年后备鸡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批复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申报2020年度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的请示》(光明企划〔2020〕74号)和《关于光明食品集团海丰农场有限公司百万羽商品蛋鸡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选址变更的请示》(光明企划〔2020〕337号)收悉。经研究,现就上海海丰农场百万羽商品蛋鸡与青年后备鸡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

光明食品集团上海海丰农场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上海农场。

三、建设内容

鸡舍钢结构、储藏室、化验室、配电间、蓄水池、消毒室、防疫消毒隔离设施、排污下水道、粪场挡雨棚、饲养新技术应用设施等。

四、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11,314.94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3,393.28万元,自筹资金7921.66万元。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以批准的决算为准。

请你单位指导、监督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并做好项目自验收工作,自验通过后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委申请项目验收。

特此批复。

附件:上海海丰农场百万羽商品蛋鸡与青年后备鸡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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