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一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通知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农业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20〕123号
发布日期:
2020-04-24
失效日期:
主题词:
水库移民;扶持;资金
各相关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委:
根据国家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相关精神,按照本市《关于印发<上海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农委规〔2019〕22号)要求,经研究,现将财农〔2019〕55号、财农〔2019〕58号、财农〔2020〕101号、财农〔2020〕102号、财农〔2020〕103号等文件涉及的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128号)和《上海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抓紧落实推进项目审批,加强资金项目管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后扶资金发挥效益,确保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促进移民群众提升获得感和满意度。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于5月25日前做好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将填报的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2)书面报送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
附件:1.2020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安排表
2.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0年4月24日
附件1
2020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安排表
安置区 |
2020年度计划分配资金(万元) |
浦东新区 |
3294 |
嘉定区 |
2816 |
奉贤区 |
3563 |
青浦区 |
3322 |
松江区 |
3101 |
金山区 |
3484 |
崇明区 |
4290 |
合计 |
23870 |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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