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专项项目有关建设要求的通知

各区农委、光明食品集团、有关涉农单位:

根据《关于修订<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规〔2018〕2号),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产业发展导向,现将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专项项目有关建设要求通知如下:

现阶段,围绕农业生产能力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新业态培育,积极支持高标准粮田等设施建设,相关项目扶持条件、主要建设内容及标准要求等详见附件1-7。对目前尚未涵盖的相关农业项目,经行业认定,如符合产业化经营、新业态培育等发展方向,并通过项目评审和批复立项,可享受相应的支持政策。

特此通知。

附件1.高标准粮田设施建设内容及标准要求

附件2.高标准设施菜田建设内容及标准要求

附件3.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项目建设内容及标准要求

附件4.都市现代绿色渔业项目建设内容及标准要求

附件5.规模化畜禽养殖基地项目建设内容及标准要求

附件6.粮食烘干设施和农机库房建设内容及标准要求

附件7.休闲农业等新业态培育项目建设内容及标准要求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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