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崇明县食尚杏鲍菇生产基地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主题分类:
农业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4〕214号
发布日期:
2014-06-06
失效日期:
主题词:
杏鲍菇;生产基地;项目;立项
崇明县农业委员会:
你县上海食尚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申报的“崇明县食尚杏鲍菇生产基地项目”,经评审、公示,同意立项,立项内容如下:项目计划总投资394.5万元,其中4768㎡水泥场地等基础设施12万元,1472㎡养菌房、912㎡出菇房等生产设施205万元,高温灭菌锅、灭菌锅专用车等加工设施146万元,农业项目费用31.5万元(自筹资金列支)。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280万元,县财政资金31万元,自筹资金83.5万元。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在两年内完工,希望项目实施单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手续办理齐全后报崇明县农委,再由县农委、财政局联合上报项目请示。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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