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金山区山阳镇鸡腿菇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

金山区农委、财政局:

你区《关于2013年金山区山阳镇鸡腿菇工厂化生产基地项目的请示》(金农委字〔2013〕174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区建设金山区山阳镇鸡腿菇生产基地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山区山阳镇鸡腿菇生产基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

金山区山阳镇长兴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上海果明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四、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出菇房、道路、冷藏保鲜库等基础设施,温度调节设施、锅炉、空气净化设备等生产设施及农业项目费用(详见附件)。

五、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10.70万元,其中出菇房、道路、冷藏保鲜库等基础设施289.79万元,温度调节设施、锅炉、空气净化设备等生产设施187.19万元,农业项目费用33.72万元(自筹资金列支)。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280万元,区财政资金120万元,自筹资金110.70万元。市级扶持资金以批准的决算为准。

为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减少资金拨付环节,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和专账核算。上述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办理。希望项目建设单位接到本批复后,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在批复下达之日起的二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尽早发挥项目效益。

此复。

附件:金山区山阳镇鸡腿菇生产基地项目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3年9月22日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全部评论

标签:

分享到:

字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