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金山区枫泾镇优质“景冠蜜梨”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

金山区农委、金山区财政局:

你区《关于2013年金山区枫泾镇优质“景冠蜜梨”生产基地项目的请示》(金农委字〔2013〕175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区建设金山区枫泾镇优质“景冠蜜梨”生产基地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山区枫泾镇优质“景冠蜜梨”生产基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

金山区枫泾镇卫星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上海根福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四、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泥道路、砖砌围墙等基础设施,梨棚架等生产设施及农业项目费用(详见附件)。

五、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50.13万元,其中水泥道路、砖砌围墙等基础设施291.83万元,梨棚架等生产设施126.30万元,农业项目费用32万元(自筹资金列支)。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250万元,区财政资金107.14万元,自筹资金92.99万元。市级扶持资金以批准的决算为准。

为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减少资金拨付环节,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和专账核算。上述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办理。希望项目建设单位接到本批复后,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在批复下达之日起的二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尽早发挥项目效益。

此复。

附件:金山区枫泾镇优质“景冠蜜梨”生产基地项目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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