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浦东新区、嘉定区、奉贤区、青浦区农委,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上海市兽药饲料检测所: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3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开展2013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2006—2008年农业部下达投资计划尚未竣工验收的项目:上海市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分中心项目,上海市嘉定区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项目,上海市奉贤区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项目,上海市青浦区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项目,2007年国家级兽药安全评价实验室(上海)建设项目;

(二)2009年农业部下达投资计划尚未竣工验收的项目:上海市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青浦站项目;

(三)2010年农业部下达投资计划尚未竣工验收的项目:上海市农作物种子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改扩建项目,上海市南汇区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计划执行情况。项目实施内容是否与项目批复的内容一致,项目变更、调整情况及相关依据。

(二)“四制”执行情况。是否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

(三)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是否实行专账或专页管理;是否按照农业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要求开展审价审计工作。

(四)项目进展缓慢原因剖析。

三、检查方式

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检查方式如下:

(一)各项目单位对承担的项目进行全面自查;

(二)市农委在各项目单位进行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列入专项检查范围的项目进行抽查。

四、时间安排

(一)4月—6月中旬,组织开展农业建设项目自查和抽查工作。

(二)6月15日前,各项目建设单位将列入专项检查范围的项目实施情况录入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操作说明详见中国农业建设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用户名和密码请咨询此通知联系人),未在信息系统中录入实施数据的项目视同未完成项目检查任务。

(三)6月30日前,各区县农委与市农委直属事业单位将自查报告报市农委。报告内容包括自查工作的组织和安排、每个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工作建议等。

(四)对2006—2009年农业部下达投资计划未竣工验收项目进行排查,嘉定区农委、奉贤区农委、青浦区农委,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上海市兽药饲料监察所等5家单位于6月30日前,将专题报告报市农委。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内容、未竣工验收原因、下一步整改措施等。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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