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
2012年,财政部将上海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对本市水稻、小麦、油菜、能繁母猪、生猪、奶牛等六项险种给予了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市财政局于2012年6月和11月分三次下拨了中央财政、市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清算工作,按照财政部以及本市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算期间
本次清算期间从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二、清算依据
请各区县农委(单位)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完善本市农业保险补贴政策的通知》(沪农委[2009]83号)、《关于下发2012年度“淡季”绿叶菜价格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12]241号)规定的险种、保险金额、费率和保费补贴标准编制清算表格(详见附件1和2)。
三、其他工作要求
1. 各区县农委(单位)要加强对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核对清算期间农业保险投保数量,清算日期及清算数量严格以保单为准,汇总各险种投保情况,并加强与农业保险机构联系,共同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清算工作。
2. 各区县农委(单位)应会同区县财政局在2013年4月25日前,将本区县(单位)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清算表以及年度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联合行文报送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农委联系方式:综合发展处刘慧颖,电话23113057。
3. 市农委、市财政局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区县(单位)上报的投保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下达2012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清算文件。
4. 请各区县农委按照市农委统一部署,及时将各区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情况在本市涉农补贴资金监管平台上进行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
1. 上海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清算表(2011年11-12月)
2. 上海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清算表(2012年1-12月)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