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金山区枫泾镇优质黄桃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

金山区农业委员会、金山区财政局:

  你区上报的《关于金山区枫泾镇优质黄桃生产基地项目的请示》(金农委字[2012]78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区建设金山区枫泾镇优质黄桃生产基地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山区枫泾镇优质黄桃生产基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

  金山区枫泾镇新义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上海枫锦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四、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泥道路、水泥明沟、场地、仓库等基础设施;连栋大棚、晴雨棚等生产设施及其它(详见附件)。

  五、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82.76万元,其中水泥道路、水泥明沟、场地、仓库等基础设施250.74万元,连栋大棚、晴雨棚等生产设施184.18万元,其它费用27.84万元(自筹资金列支),农业项目费用20.00万元(自筹资金列支)。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265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13.57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104.19万元。市级扶持资金以批准的决算为准。

  为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减少资金拨付环节,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和专账核算。上述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依规办理。希望项目建设单位接到本批复后,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尽早发挥项目效益。

  此复。

  附件:金山区枫泾镇优质黄桃生产基地建设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全部评论

标签:

分享到:

字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