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金山区枫泾镇优质黄桃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渔港监督局
主题分类:
农业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2]231号
发布日期:
2012-06-27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项目;批复
金山区农业委员会、金山区财政局:
你区上报的《关于金山区枫泾镇优质黄桃生产基地项目的请示》(金农委字[2012]78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区建设金山区枫泾镇优质黄桃生产基地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山区枫泾镇优质黄桃生产基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
金山区枫泾镇新义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上海枫锦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四、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泥道路、水泥明沟、场地、仓库等基础设施;连栋大棚、晴雨棚等生产设施及其它(详见附件)。
五、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82.76万元,其中水泥道路、水泥明沟、场地、仓库等基础设施250.74万元,连栋大棚、晴雨棚等生产设施184.18万元,其它费用27.84万元(自筹资金列支),农业项目费用20.00万元(自筹资金列支)。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265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13.57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104.19万元。市级扶持资金以批准的决算为准。
为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减少资金拨付环节,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和专账核算。上述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依规办理。希望项目建设单位接到本批复后,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尽早发挥项目效益。
此复。
附件:金山区枫泾镇优质黄桃生产基地建设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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