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上海都市农商社真姬菇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上海都市农商社真姬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请示》(光明食品农业[2011]51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上海都市农商社真姬菇生产基地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上海都市农商社真姬菇生产基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

    上海市奉贤区燎钦公路1288号。

    三、项目建设单位

    上海都市农商社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泥道路、仓库、场地等基础设施,保鲜冷藏设备、筛粉机等生产设施以及配套设施(详见附件)。

    五、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03万元,其中水泥道路、仓库、场地等基础设施254.23万元,风冷风机、制冷机、镀锌铁架、塑料框等生产设施281.72万元,仪器等配套设施19.05万元,农业项目费用48万元(自筹资金列支)。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300万元,自筹资金303万元。市级扶持资金以批准的决算为准。

    为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减少资金拨付环节,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和专账核算。上述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办理。希望项目建设单位接到本批复后,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尽早发挥项目效益。

    此复。

    附件:上海都市农商社真姬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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