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丰农场农业有害生物监测与预警体系及测土配方施肥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政策法规处
主题分类:
农业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1]420号
发布日期:
2011-11-24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项目;批复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海丰农场农业有害生物监测与预警体系及测土配方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收悉。经审核,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
请你们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资金管理规定,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管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尽早发挥项目建设效应。
特此批复。
附件:1、海丰农场农业有害生物监测与预警体系建设明细表;
2、海丰农场测土配方施肥实验室建设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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