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调整农业有害生物监测与预警体系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农业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09]391号
发布日期:
2009-12-01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项目;调整;批复
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调整农业有害生物监测与预警体系建设项目的请示》(闵农委[2009]9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将防控专用车调整为新增一个区级粮油蔬菜综合测报点和购置仪器设备,投资金额28万元不变。请抓紧做好相关工作衔接,尽早完成项目任务。
特此批复。
附件:闵行区农业有害生物监测与预警体系新增建设内容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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